材料進場控制流程
時間 :2020-05-22 21:36點擊 :
一、進場材料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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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進場驗收程序:按查看、卸車、取樣、送檢、驗收。
(1) 材料在采購之前15天之內,施工單位應向甲方材料部報材料樣品(3種以上,部分特殊要求的材料,品牌范圍從甲方要求的范圍內提供),由甲方材料部進行確定,確定的樣品甲方封樣儲存。
(2) 施工單位對材料部同意使用的材料進場前1天通知甲方及監理,說明本批次進場材料的品牌、材質、數量及使用部位。
(3)材料到達施工現場,施工單位通知甲方材料部及監理人員進行驗收,未驗收之前施工單位進場材料不準卸貨。
(4)施工單位提供進場材料的檢驗報告、合格證、提貨清單(進口的材料要有報關單)報甲方材料員。
(5)所有需要檢測的材料,施工單位必須要給檢測單位足夠的時間,必須要有檢測報告后方可使用。甲方材料部、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填寫進場驗收單(附件1),簽字蓋章后三方各存一份。
2、材料進場驗收依據:施工圖設計、合同約定要求、封存樣品、驗
收標準進行。
(1)施工圖:根據施工匯總相關所有材料數量、面積、參數及相關要求進行驗收。
(2)合同約定要求:以所簽的合同及工程聯系單對材料的參數約定進行材料的驗收。
(3)樣品:對所報我部門并且由我們認證的封存起來的樣品進行現場材料的對比進行驗收。
二、施工過程中材料的抽樣,
1、抽查的依據:
(1)在施工過程中現場材料員現場發現不是約定的材料時
(2)對已用的材料有疑問時,方可提出抽樣要求:
2、抽查的過程:
(1)由工程部、材料部、監理及施工單位共同隨機取樣,填寫材料抽檢單(附件2);
(2)由三方共同送至相關的質檢單位進行送檢;
(3)檢驗證出來后根據檢驗結果上報材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處理。
3、抽樣結果處理:
(1)抽樣合格的施工單位進行正常施工使用;
(2)抽樣不合格的材料對該批次進行清理出場且處以該批次材料價格的3至5倍的罰款。